中房网讯 (苏晓/文)近日,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,《南京市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(试行)》正式印发,有效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1日。办法允许房票跨区安置,余额可兑付现金,旨在优化房屋征收补偿方式,提升市民安置效率。 办法明确,房票为江北新区管理机构、各区人民政府出具给被征收人用于购置本市安置房、商品房、公寓、储藏室、车位、商办等的结算凭证,使用范围较以往有所扩展。市民可通过“房帮宁—房票超市”系统使用房票购房,该系统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部门建立,实现房源公示、兑换等相关...
2025-05-21